行业动态

药品包装与药品相容性试验的必要性

鑫富达2018-09-18 16:15

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,必须符合药用要求,符合保障人体健康、安全的标准,并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批药品时一并审批。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》要求报送“药物稳定性研究和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”和“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依据及质量标准”,就体现了药包材与药品一并审批的精神,体现了药品包装是药品的一部分,因此,临床前研究和临床研究中,就要进行药物稳定性研究以及药包材与药物相容性研究,包装也是临床前研究和临床研究的一部分。


压旋盖4.jpg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压旋盖瓶


除了上述新药研究需进行药品包装与药物相容性试验外,有以下情况时也应进行药包材与药物相容性试验:

1、药品的包装、药物的来源改变或变更时;

2、药品的包装、药物的生产技术条件、生产工艺改变时;

3、药品包装的配方、工艺、初级原料变动有可能影响药物的功能时;

4、在药物的有效期内,有现象表明药物的性能发生变化时;

5、药物的用途增加或改变时;

6、经长期使用,发现药品包装材料对特定药物产生不良后果时;

7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要求时;


扫一扫更多精彩

咨询热线 400-888-1942 0311-69024816 · 18633066093
石家庄建设南大街与南二环交口师大科技B座1021室

Copyright@石家庄鑫富达医药包装
ICP备案号:冀CP备15000497号-2

电话咨询

产品中心

关于我们

首页

Baidu
map